本报讯记者袁瑞娟通讯员马丽钧报道日前,广东省财政厅参照财政部的做法,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省级137个一级预算单位及20个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评估。此举旨在建立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机制,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,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,推动信息发布主体及时完整地发布政府采购信息,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
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具有重要意义。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既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,也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。”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,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,为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,广东省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:
首先,高度重视,推动有力。广东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,根据评估对象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中的职能,对预算单位和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分别研究制定了评估指标,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责任。
其次,转变理念,创新而为。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中,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勇于创新,积极探索,转变监管理念。通过完善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文本格式,确保采购信息内容完整、要素齐全;通过建立采购流程闭环管理链条,加强各环节采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;通过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完整性、合规性、时限性等环节评估,夯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责任;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备案的预警监控,强化对合同公开备案薄弱环节预警监测;通过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机制,加强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数据对接,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;通过建立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机制,查找信息发布中的薄弱环节。
最后,细化指标,夯实责任。今年4月,广东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省级137个一级预算单位及20个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评估。评估采用量化方式,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部管理情况、信息发布情况、配合评估情况进行评估;对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情况、市级分网建设情况、信息发布情况、配合情况进行评估。
据悉,通过这一系列的有效改革措施,有利于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、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、推动实现公开透明的“阳光采购”。在此基础上,广东省财政厅下一步将认真总结评估结果,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机制,督促各单位、各地区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,持续提高“互联网+政府采购”建设水平,努力提升全省政府采购透明度,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